朗读
县政府: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清理盘活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加快计划执行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办投资〔2015〕65号)精神,我局对我县历年争取到的,未实施的中央投资项目进行了清理,浙江汉力士船用推进系统有限公司——先进大功率船用推进系统项目属2012年以前年度下达中央投资未实施的项目,根据65号文件规定,该项目中央投资870万元由县政府收回统筹使用。县政府已出具《武义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15号)要求从汉力士公司收回该中央预算内投资额。
2015年6月26日省发改委产业处召开的会议上就中央投资存量资金清理结果再安排提出如下指导意见,明确规定选项条件、范围:符合产业扶持方向的项目;投资额至少要大于补助额的10倍;原则上安排一个项目。要求7月3日前完成再安排项目的筛选并报经当地政府同意,并做好与省发改委产业处的对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