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委会,县、镇属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武安委(201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全面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防范、监督、检查、奖惩措施的落实,细化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消除隐患”等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坚守安全生产底线,扎实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重点领域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认真查找监管漏洞,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目标内容
一是严格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履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职责;对近年来事故多发区域,生产经营单位集中、人员密集、重大安全隐患多、非法违法现象严重的区域,进行集中排查和整治。
二是对道路交通、水利、消防、生活污水处理、森林防火、来料加工点、建筑施工、危旧房、集贸市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食品、非煤矿山、机械制造、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治。
三是对易受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危险的村庄及企业,实行严格监管和布控。
三、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
专项行动自7月开始至年底结束。各组既要从治标的角度深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更要从治本的高度查找和改进安全监管薄弱环节。
(一)加强交通安全、水利设施和农村用电、森林防火安全监管。由李小灵同志牵头,会同交警、路政,加强对道路事故多发地段、酒驾、非法营运工具等的监管,排查整治临水临崖、急转陡坡等不安全因素;并会同水利部门对山塘、水库、大坝等水利设施进行排查整治,切实落实预防措施;同时会同供电部门对农村乱拉乱接、线路老化、配电箱有无漏电保护或失效等隐患进行整治。加强森林防火安全检查,严禁野外用火,切实加大防火宣传力度。
(二)加强生活污水处理施工现场的监管。由吴金法同志牵头,针对生活污水处理施工作业特点,做好危险点的预防措施,制订好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日常检查,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敦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