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人大有关工作的安排,自8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检查。为切实做好市人大执法检查的迎检工作,全面推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市人大监督检查准备工作。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红线”和“底线”,是“四个全面”重大战略的有机组成和重要保障,是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根本保障,是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的必尽之责。政府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是其权力运行的前提与基础。此次执法检查的实质,就是人大对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情况实施法律监督,规范政府行为,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法治金华”建设。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此次执法检查的意义,认真做好人大监督检查。
二、加强领导,全力配合执法检查开展。为认真做好此次执法检查活动,县安委会决定成立由郭忠明副县长任组长,陈灿(县府办副主任)、朱鸿伟(县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由王辉(县安监局副局长)同志兼职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落实执法检查各项工作的开展,并对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和配合市、县两级人大执法检查、书面材料上报、问题整改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抓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执法检查迎检工作落实,并分别于9月7日、10月8日、12月10日向县安委办报送自查自纠情况、近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整改结果情况等书面材料;要按照县人大常委确定的执法检查重点,组织自查和整改,强化重点问题、重点行业领域的问题破解和监管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