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执法中队: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户外广告(店招)管理,明确管理职责,更好地做好户外广告(店招)审批工作,在《武义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结合《中共武义县委办公室 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岗位职责的意见》(武委办发〔2015〕45号)等文件精神,就广告(店招)设置管理做如下补充:
一、户外广告(店招)的设置不得破坏、妨碍建(构)筑物或设施的原有功能、结构安全和防排烟设施;
二、户外广告(店招)的设置不得跨越防火分区。若跨越防火分区,应当按防火分区要求进行防火分离;
三、建筑外墙广告(店招)的设置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在各楼梯、前室正面及周边1.2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广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