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落实《大田乡森林消防党员干部全员责任制》,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强化责任落实,结合《大田乡森林消防党员干部全员责任制》工作考核办法,制定大田乡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一、对村集体单位的处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由大田乡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该村写出书面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1、一次发生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亩及以上的;
2、全年累计发生森林火灾2次以上的;
3、森林防火资金不落实,森林防火宣传,调查管理等工作开展不正常,造成森林资源较大损失的。
(二)森林消防网络化补助资金的管理:每发生一次森林火警扣除该村补助资金总额的5%,每发生一次森林火灾扣除该村补助资金总额的10%,每发生一次较大森林火灾扣除该村补助资金总额的15%,每发生一次特大森林火灾扣除该村补助资金总额的30%。
二、对党员干部的处理
(一)对党员的处理:
1、对因未履行职责导致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或造成2人及以上人员重伤,或1人及以上人员死亡的网格责任党员,将严肃追究责任,予以警告及以上的党纪处分。
2、对因未履行职责导致发生森林火灾,面积超过30亩不足100亩的,党员星级评定降一星处理;面积超过100亩的,党员星级评定为一星。
(二)对村干部的处理:
村主要领导及直接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给予党政纪处分或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