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直属学校、教育办公室、乡镇中心小学、城区小学、公办幼儿园:
为规范学费、住宿费等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方便学生及家长多渠道快捷缴费,确保收费安全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31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金华分厅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32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将县各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收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优化政府民生服务,规范收缴工作程序,提高收缴工作效率,为学生及家长提供移动APP、网上银行、银联、支付宝等方便快捷的缴费渠道和方式,真正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
二、应用对象
全县各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各学校收取的伙食费、代管费等可一并纳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收取。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6年5月):开展学校收费项目情况调查,编写《电子缴款业务执收单位操作手册》、《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费操作流程》等,设置短信通知模板,选择学校进行项目缴费测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