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县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预防和控制鼠传疾病的发生,减少因鼠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4月份在全县城乡统一开展春季灭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鼠害的严重性和长期性、重要性和艰巨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把灭鼠工作纳入当前疾病预防控制、农牧业和林业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统筹安排,落实经费,组织人员,抓住春季有利时机全面开展灭鼠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发动群众参与、城乡同步行动”的要求,爱卫、卫计、农业、林业、公安、安全生产监管、新闻宣传等有关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积极配合做好灭鼠相关工作。要加强对剧毒化学品的监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生产、加工、销售各种杀鼠剂,严禁使用毒鼠强等禁用剧毒杀鼠剂,严密防止直接将剧毒化学品用于灭鼠工作。
县爱卫办统一组织实施建成区公共外环境灭鼠工作,通过招投标,由专业消杀公司进行集中灭鼠,建成区居民住户的灭鼠活动由三个街道、履坦镇负责落实,药物由县爱卫办统一购置(集中消杀和药物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各部门、单位办公楼院和工作环境灭鼠活动由各部门单位自行负责落实,可向具有鼠药经营资质或除四害服务资质的单位购买药物和消杀服务。
农业局、水务局、林业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农田、河流、林区的灭鼠工作;建设局及所属单位负责做好建筑工地的灭鼠工作;城管执法局负责做好垃圾场(站)、公厕的灭鼠工作;交通运输局负责车站的灭鼠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农贸市场、集贸市场举办者做好市场的灭鼠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灭鼠工作。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技术指导、鼠情监测和效果评价等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和畜牧兽医部门要做好灭鼠期间人畜中毒的救护工作,人畜中毒可注射维生素K1解毒。
三、强化宣传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