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矿山企业,有关乡镇(街道)安监所:
为深入开展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遏制亡人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G20杭州峰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根据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省市安监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矿山实际,就做好近期及G20峰会期间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各矿山企业要制定完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矿工安全操作责任清单,落实全员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形成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机制。
2、有效开展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各生产作业班组,在班前、班后及生产过程中,必须开展作业场所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或采取防范措施,并将重要情况进行报告交班,填写班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二是矿山安全管理人员每班对矿山现场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及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并及时填写安全生产管理日记;三是矿山企业负责人每月应带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并填写安全生产大检查记录。
二、针对矿山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1、开展矿山建设期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新建矿山的矿山建设行为。各新建矿山要严格按安全设施设计实施矿山建设活动,严禁以建代采;各矿山应在批准的建设期内完成安全设施建设,无法按时完成的,按《浙江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建设期延长手续。
2、继续开展露天矿山采场外安全整治。要对照《露天矿山采场外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见附件)在6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
3、开展地下矿山顶板安全专项治理。各地下矿山要对照安全设计和顶板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4、开展尾矿库库内尾矿回采专项治理。尾矿回采必须严格按照尾矿回采设计实施回采作业,若需重大调整,必须编制方案并经论证审查后方可实施。
三、切实做好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