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有关企业:
为加快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县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深入实施“科技兴县”战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发〔2016〕55号)、《武义县创新型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武政办〔2012〕121号)有关规定,现开展“武义县创新型企业”申报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县创新型企业在创新成效明显、创新潜力较大、诚信守法、社会形象良好的企业中推荐,并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县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企业,有完善的公司制度,近三年(不足三年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下同)连续盈利,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
2.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建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比较完善的创新激励机制,在引进和培养创新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研发骨干,企业经营管理队伍方面具有行业示范效应。大专以上学历或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有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员工的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