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养殖场: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总体部署,按照《武义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加快生猪减量工作方案的通知》(武畜整〔2016〕6号)要求,巩固“五水共治”成果,适度压缩生猪养殖规模,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在年底前全面实现王宅镇生猪存栏量缩减至10000头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县下达给王宅镇的生猪存栏量调减至10000头的目标要求,将调减任务分解至各村畜禽生猪养殖户,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减量任务(2016年王宅镇生猪减量工作任务计划表,详见附件)。
二、调减原则
根据“以调减为主,调减与关停并重”的原则,本着不折不扣地把减量工作落到实处的精神,在全县“四治两打”扩面整治的基础上,按照我镇监管团队的监管要求和畜禽养殖场星级评定办法,从严执行“两条红线”即:一是未经处理的污水严禁排出场外;二是经过处理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一律不能直接进入水体。“十个一律” 即:因上一轮整治中禁养区尺度把握不严,造成遗漏的,一律拆除关停;存在擅自新养、拆后复养、少批多养等情况的,一律关停;养殖场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的,一律关停;发现偷排漏排现象的,一律关停;没有治污设施或治污设施不到位,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停;通过验收后转包饲养,造成养殖主体责任不清晰的,一律关停;位于环境敏感区,容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一律关停;设施十分简陋,严重脏乱差的,一律关停;使用泔水饲喂,对周边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关停;擅自改变养殖畜种的,一律关停。做到“五个凡”即:凡不达标的立即整治;凡整治不到位的一律关停;凡禁养区内的养殖场一律关停;凡是限养区内超指标的一律取缔;凡在宜养区超标排放的一律处罚。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标准抓整治。完成对辖区内50头以下散养户的关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