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3号)和《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以下简称《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根据省安委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浙安委〔2016〕14号)、金华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安委〔2016〕11号)要求,在我县范围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重点管控和治理行业领域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危险场所、工艺、作业和设备、设施等的安全风险及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平安护航G20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的成效,强化落实重特大事故防控底线措施,健全完善较大以事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等工作机制,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实现“隐患自查自治、风险自控”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重点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以突出易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场所、部位、环节为重点,全面系统辨识、排查本辖区、行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紧盯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要设备设施等,实施重点环节和部位的排查整治。
(一)重点领域检查
1.工贸行业领域:重点检查涉爆粉尘、喷涂危险作业场所,涉氨、工业自建燃气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以及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冶金煤气等危险作业。要加强对事故隐患多、内部管理混乱、安全风险大、易发生事故的中小微企业,以及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金属冶炼企业的检查。
2.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检查尾矿库尤其是“头顶库”、地下矿山、露天矿山高边坡、地质灾害点和废弃矿山以及露天矿山爆破作业涉及周边居民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3.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检查非法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4.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涉及氢氟酸、液氯、光气、硝酸铵、硝酸胍等剧毒和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穿越人员密集区、占压或安全间距不足的石油天然气管道或城镇燃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设项目和实验性项目安全管理落实、在役装置风险防控及隐患治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各项要求落实,以及检维修、动火、登高、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监护措施和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检查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校车、旅游包车、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承载10人以上的超载面包车和大型运输车(工程车)。
6.消防领域:重点检查居住超过10人以上的出租房屋和合用场所,学校、医院、大型商场、专业市场、社会福利机构、民宿、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措施落实。
7.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模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等施工难度大的大型工程,“五水共治”施工及农民自建出租房等。
8.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及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
(二)重点时段检查
结合岁末年初交通运输繁忙,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部分企业赶工期、抢任务而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诱发事故因素增加的情况,特别是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假日等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易发时段,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
(三)重点人群检查
对安全知识储备不足、危险自救能力相对较弱的儿童、学生、老人、病患聚集的幼儿园、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强化安全基础保障设备设施及救援力量配备检查;对安全意识相对淡薄、文化素质相对偏低的外来务工人群,要强化安全基础教育培训及租住场所日常安全检查,严防冬季违规用火用电安全事故发生。
三、职责分工
1.县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工贸行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2.县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道路交通的安全专项检查,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旅委等部门配合。
3.县消防大队负责牵头组织消防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县经济商务局、县建设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农办、县文化局、县卫计局、县旅委、县供电局等部门配合。
4.县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城镇燃气、建筑施工领域,以及“五水共治”施工和农民自建出租房的安全专项检查,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5.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特种设备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县经济商务局、县文化局、县卫计局、县旅委等部门配合。
6.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废弃矿山的安全专项检查。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
(一)时间节点安排
安全大检查时间从2016年11月2日开始至2017年2月28日为止。其中:
1. 即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县级各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成行业领域专项安全大检查方案,并抄送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办;其他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也要针对各自监管行业领域特点,制定相应大检查工作方案并报县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