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旅游企业:
根据《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旅管理〔2016〕135号),《金华市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金旅〔2016〕80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坚决防范和杜绝“不合理低价游”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权益的问题,县旅委决定从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在全县开展打击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强化联合执法协调监管工作机制,落实各相关部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综合监管效能,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不合理低价游”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对旅游市场中的虚假广告、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合理低价游”、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反旅游合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露头就打,旅游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企业诚信经营市场环境不断优化。旅游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规范经营服务行为,旅行社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在线旅游企业遵守公平竞争规则,购物店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为旅游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三)综合监管部门联动机制得到加强。落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联合执法协调监管的相关工作机制得到强化,综合监管效率和治理效果得到提升,形成良好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格局。
二、组织领导
县旅委成立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汪坚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密可君总规划师担任,陈和平、倪妃露、张延芳为组员,下设办公室,陈和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整治行动的指导、协调、监督,并开展巡视督查、投诉暗访、价格监督、新闻宣传等工作,并建立曝光制度,适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查处的“不合理低价游”典型案例和相关信息,形成工作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严厉查处“不合理低价游”相关产品
1.坚决清理、查处和关闭违法违规和发布“不合理低价游”信息的旅游网站和广告。
2.严厉查处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低价信息,以及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等行为。打击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3.严厉查处组团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等行为。打击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等行为。
(二)严厉查处旅游合同签订的不法行为
1.严厉查处旅行社不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或者签订虚假合同的行为,以及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未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未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社和代理社基本信息等行为。
2.严厉查处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的行为,以及旅行社不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