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浙江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信用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验范围和对象
在全县范围内登记注册或有用工行为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组织、基金会(以下称用人单位)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应接受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二、审查内容
有关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时制度、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方面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三、审验程序与时间安排
各有关单位按公告和本通知要求,如实填写《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度工作情况报告书》,《年度报告书》等资料可到县劳动监察大队或所属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领取,也可登陆http://wylss.gov.cn(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或武义劳动监察企业群(群号码:320206461)下载。对照有关法律规定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领取或收到相关资料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审查手续并报送相关材料;劳动监察机构结合日常检查和群众举报投诉专查等情况,对用人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办理相关手续。各主管部门、上级单位应督促所属单位主动接受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应单独参加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