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统计中心,开发区,温泉度假区:
根据市统计局的统一安排和《2017全县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县组织开展统计诚信单位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统计诚信单位创建工作的意义
开展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活动,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创新举措,是落实统计工作科学发展的有益探索,符合诚信社会建设的要求。通过开展统计诚信单位创建工作,从正面引导统计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规范统计行为,对于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培育和树立一批依法统计典型,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统计诚信单位创建对象
对象:我县范围内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较好的企业(单位)。
方式:乡镇(街道)统计中心、县统计局各专业推荐,企业自荐。
三、统计诚信单位创建工作的方法程序
(一)自评申请。企业按照统计诚信单位创建内容进行自评申报,各乡镇(街道)负责汇总。时间截止:2017年6月30日。
(二)县统计局审核认定。由县统计局对参与统计诚信单位创建的单位对照评选标准进行评分;在评分的基础上,再通过实地检查验收,并征询有关部门对申报单位在诚信工作方面的意见,对申评企业(单位)进行评分,形成考评材料,县级统计局集体审核讨论。对符合县级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标准的单位,由县统计局授予县级统计诚信单位称号并对外公布。
县级统计诚信单位届期叁年,期满后申请复评,到期不申请复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统计诚信单位创建工作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