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2017年7月,我局组织公用事业管理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及相关业主单位人员,对全县在建市政公用工程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市场行为开展了综合检查。现将本次检查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公用科、质监站相关人员组成。共检查在建工程10个,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收到整改报告8份,所发的整改通知单各项目均给予响应并上报了整改情况。
从检查情况来看,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还需加强管理,安全教育、班前技术交底等还需进一步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各施工企业对项目部的现场管理需加强跟踪控制。一些项目的市场行为仍不规范,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到位不履职,项目部台账资料严重欠缺,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控制等有待加强。
二、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泉溪镇镇区雨污分流工程(永武一线以北)二标段
施工单位:浙江沧海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1.检查时施工单位项目部的管理人员不到位,也未履行相关的请假报批手续,属无故不到位不履职现象;2.相关资料比较欠缺、资料归档整理不及时;3.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相关路口以及裸露的坑洞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鉴于上述检查情况:对浙江沧海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同时,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项、第六大条第(一)条的规定,给予该标段项目经理 李笑庆 记 3 分的处罚。请泉溪镇加强项目部管理人员出勤考核,确保到岗履职,并且按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相关条款对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二)武义县城镇污水收集系统工程—东升中路改造(武川路——明招路)
施工单位:浙江联盛园艺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1.检查时施工单位项目部的管理人员不到位,也未履行相关的请假报批手续,属无故不到位不履职现象;2.W1、W2检查井外墙未粉刷擅自回填,现场带水作业;3.现场扬尘控制不到位、东升路与宝塔路交叉口土方撒落严重未及时清扫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