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一个安全环境,按照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7年第三季度(国庆中秋节前)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各工业功能区的在建项目,由乡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牵头组织;对无资质施工、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或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不服从整改指令,隐患突出,认为需要立案处罚的,报县建设局依法查处。
二、检查时间
2017年9月19日-2017年9月30日。
三、检查内容
1.严控材料源头关,对现场钢筋、水泥等原材料进行抽检及“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
2.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落实情况,尤其是办公、宿舍区消防安全情况。
3.平安工地建设及扬尘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4.“浙江无欠薪”行动宣传及相关方案落实情况,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5.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情况;“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
6.市场行为和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落实终身责任制情况。
7.其它施工质量安全情况。
四、检查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督函〔2017〕16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建发〔2017〕 128号)和《关于印发金华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市建建〔2017〕42号)、《关于印发武义县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武建〔2017〕32号)等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