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企业:
春节即将来临,为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防止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要求各有关单位加强领导,抓好抓实春节期间环境安全工作,集中精力、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现就加强春节期间环境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加强对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的管理,危险废物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及台帐制度.
3、加强企业在春节放假期间厂区清洁整理工作的管理,在车间、污水池、金属表面处理池等区域内冲洗产生的废水要确保排入废水调节池,严禁直接外排。
4、健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完善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应急设施及物资,提高应对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Copyright © 2019-2029 宁波政策-浙策 版权所有 浙ICP备18042880号 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2965号 微信(QQ):5021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