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武义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要求审批〈武义县柳四线公路改建(马口至大溪口村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武交建[2018]1号)及《武义县柳四线公路改建(马口至大溪口村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二十七、三十二条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二条之规定,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如下:
一、本工程属于改建建设类项目,工程位于武义县西联乡境内,起点位于马口村,桩号K4+185,沿柳四线自东向西,途经乌坛下村,终于大溪口村,桩号K7+804,本工程总长3.619km ,全线共设桥梁3座(其中完全利用老桥一座),涵洞8道,平面交叉2处,改移河道长度250m。工程建设占地总面积7.04hm2,其中永久占地6.49hm2, 临时占地0.55hm2。工程概算总投资458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812万元。工程计划于2017年11月开工,2018年10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工程建设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和表土层的剥离、堆放,一定程度上扰动原地貌、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如不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极易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为此,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措施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是非常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时段的划分、预测方法和成果。
三、原则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主体工程施工时序、施工布置、施工工艺及方法等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二)工程开挖土石方总量2.78万m3,填方总量3.65万m3,综合利用自身开挖方2.78万m3,借方0.87万m3均为宕渣,全部商购解决,无弃方。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共计10.45hm2,其中工程建设区7.04hm2,直接影响区3.41hm2。
五、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为2019年,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拦渣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9%,林草覆盖率20%。
六、基本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水土保持总体布局、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工程建设中应对以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予以落实:
(一)Ⅰ区-主线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8.6hm2。
(二)Ⅱ区-桥涵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1.03h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