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保洁管理,全面深化河长履职,根据《武义县2017年度河长制长效机制考评细则》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坦洪乡村级“河长制”考核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坦洪乡村级“河长制”考核细则
武义县坦洪乡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0日
抄送:县治水办
武义县坦洪乡党政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印发
坦洪乡村级“河长制”考核细则
考核人: 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考 核 标 准 |
得分 |
组织 领导 20分 |
成立河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管理、巡查和保洁等相应人员。 |
10分 |
未成立河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扣5分,责任不明确,人员不落实的扣2-5分。 |
|
河道管理工作列入村中心工作,有河道管理相关工作制度。 |
10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武义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wuyixian/20210606/286816.html
![]()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Copyright © 2019-2029 宁波政策-浙策 版权所有 浙ICP备18042880号 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2965号 微信(QQ):50215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