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乡属各单位:
《关于加快坦洪乡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升级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武义县坦洪乡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3日
抄送:县卫计局
武义县坦洪乡党政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印发
关于加快坦洪乡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升级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升级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武委办发〔2017〕46号)文件精神,全乡计划生育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按照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抓好依法行政、优质服务、政策落实等方面工作,不断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成效,为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我乡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017年度,全乡要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各项责任指标,各村各单位要按分解下达的任务抓落实。
一、贯彻省《条例》,全面提升服务能力
1.强化宣传倡导服务。宣传好、贯彻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条例》,是今后一段时期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大力宣传好、维护好中央坚持计生基本国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任务,确保政策平稳落地。做好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舆论引导、释疑解惑等工作,做好计生法律条文和新老政策衔接的宣传,维护好广大自觉实行计生政策、为国策作出贡献的计生家庭的光荣感。
2.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群众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基层工作长效机制,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高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继续做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减少政策外妊娠、生育现象发生。稳定和加强乡镇计划生育工作力量,配强配齐村卫计员,加强村级卫计员绩效考评,落实好报酬待遇。重视和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落实好人、财、物等保障;加强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协会班子;落实乡计生协会人员编制,确保有专人做事。
3.优化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队伍建设。全面完成基层卫生计划生育机构改革,整合、优化、配置乡级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队伍。各行政村统一设立“卫生计生服务室”,配置村卫生计生服务员,配置卫生计生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实现卫生和计生网格化统一管理。
4.强化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大龄、高危”孕产妇和再生育、不孕不育人群的服务指导。整合卫生、计生服务资源,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站式”服务,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创新服务理念,精准帮扶计生困难家庭
1.完善服务管理制度。以改革为动力,协调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制度、政策措施和方式方法的改革,由管理为主向注重服务家庭转变,由主要依靠政策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共治转变。实行一孩、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简化办事手续,推行网上办理制度,全面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主选择,对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提倡使用长效避孕措施。免费为计划生育人群提供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一步拓宽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服务渠道,方便群众获得免费避孕药具。
2.提升困难家庭发展能力。坚持执行“老人老政策老办法”的原则,原有的计生帮扶对象和政策一项都不能差、原有的计生帮扶项目一个都不能落下,维护好为计生国策做过贡献的计生家庭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奖励优待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独女”家庭要继续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等政策。
3.开展特殊家庭关爱行动。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行动项目,提供再生育和收养服务,开展精神慰藉和结对帮扶。扎实做好失独家庭医疗服务,为失独家庭办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服务证》,开设就医“绿色通道”,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失独家庭成员。
三、坚持依法治理,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1.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强化依法管理,通过改革基层服务管理模式,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根本转变,切实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依法妥善处理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后的有关政策衔接问题,不再实施鼓励公民晚婚晚育、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的奖励政策。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其信息要全面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促进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信息化管理。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依法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大力倡导男女平等、关爱女孩的观念。依法严厉查处“两非”、溺弃女婴、非法买卖、抱送养婴儿等违法行动,重点打击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依法追究“两非”涉案机构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涉及“两非”的有关人员,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趋向自然平稳。
四、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考核机制
1.落实党政责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目标责任管理,坚持严格考核,坚持“一票否决”。党委、政府要把卫生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作为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推动任务落实。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计划生育工作,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度,发挥各级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协调指导,定期研究和解决计划生育重难点问题。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和奖惩责任机制,对计划生育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未完成、严重弄虚作假、违法行政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实行“一票否决”。
2.实行考核监督。适应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变化,不断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按照省、市、县《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和《2017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要求,进一步科学、合理设置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简化考核程序,完善公平、公正、透明的考核机制。加强对村计生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较差、长期滞后、管理水平严重滑坡的,严肃追究责任。各党支部、村委会每年要向党委、政府专题报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情况。
附件:坦洪乡卫生计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坦洪乡卫生计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蓝晓辉
常务副组长:陈 静
成 员:张 蕾、陈 璐、陈巧燕、各村书记、各村卫计服务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卫生计生办,办公室成员为陈 璐、陈巧燕,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全面工作;卫计执法人员为张 蕾、陈 璐,负责计划生育调查取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工作。
村级卫生计生工作小组,由村书记担任第一责任人,工作人员由村卫计服务员担任。具体名单如下:
行政村 |
第一责任人 |
工作人员 |
上 坦 |
詹徐晔 |
陈美玲 |
潘家里 |
李小平 |
王绍花 |
洪 村 |
祝伟明 |
吴仙青 |
杨柳源 |
祝伟洪 |
吴连美 |
上 陶 |
陶宣文 |
潘爱梅 |
西 畈 |
潘宝成 |
王春仙 |
陈 村 |
潘连元 |
潘伟飞 |
黄干山 |
钟明生 |
蓝舍梅 |
上坦岭头 |
王玉莲 |
潘仙美 |
白 岩 |
潘青勇 |
潘苏娥 |
南 源 |
潘志满 |
潘飞娥 |
上 周 |
陈兴荣 |
钟春娥 |
赵 村 |
鲍建武 |
鲍四花 |
塘 齐 |
鲍建军 |
蓝余女 |
金 隆 |
陈志建 |
邱彩女 |
阳坑塘 |
蓝水海 |
蓝春女 |
坦政〔2017〕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