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使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切实帮助其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让普通百姓在家门口享受“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按照市司法局关于《2018年金华市“法律援助在身边”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2018年2月份到11月份在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在身边”系列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工作要求,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在身边”系列活动,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援助服务,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将涉及困难群众的矛盾纠纷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
全县统一部署,整合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职能,用好法律服务资源,通过法律援助进乡村、部队、企业、劳务市场、医院、重大项目建设、城中村改造以及加大司法所初审力度、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等工作,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在身边”系列活动。
(一)深化“法律援助在身边”系列活动。
始终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对相关文件与法律法规的学习,在法律援助服务送进乡村、部队、企业、劳务市场、医院等有法律援助需求场所的同时,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援助服务,特别是要为重大项目建设、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百姓遇到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有针对性的开展援助送法活动20场次以上,特别是在岁末年初、三八妇女节、重阳节以及寒暑假等时期,注重军人军属、外来务工人员、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加大司法所初审力度方便偏远群众。
以“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工作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对符合援助情况的事件类型进行整理;同时,罗列其申请法律援助时所需的材料清单,下发基层司法所,切实发挥司法所扎根基层的优势,有效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各司法所对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系统操作的培训,通过平台,受理并初审法律援助案件每个司法所不少于3件。
(三)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