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巩固“一打三整治”工作成效,开展好“春潮2018”、幼鱼资源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促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渔业转型升级。根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18”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浙江省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海渔执〔2018〕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全面落实幼鱼资源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等重要渔业资源养护制度。巩固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协调机制,强化联动执法与行刑衔接。推进依法治渔,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规违法行为,保护渔业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遏制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三前”环节滥用违禁药物、添加剂等现象,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渔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亮剑”行动指挥部,局领导祝勇伟(党委委员)为指挥长,县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朱广茂和副大队长涂冠胜为成员,行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朱广茂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此次专项“亮剑”行动。
三、行动任务
(一)强化流通管控、保护幼鱼资源。强化陆上“联防联控”,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对辖区内水产交易场所、重点饭店、水产冷库、养殖场、排档等场所开展联合巡查和突击检查,严格落实渔获物进场索票索证制度,把好准入关,通过巡查、突击检查、宣传告知等方式,严防超比例幼鱼违规交易和利用,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购销、转载、代冻违禁渔获物行为。对全面禁渔期间市场上出现的八种禁售品种以及其它海捕冰鲜渔获物实施“零容忍”,一经查获一律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