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现将《武义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实际特点,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排查摸底,并积极主动配合县森林公安局依法查处。工作情况请及时与武义县森林公安局联系。
联系人:贾菁菁
联系电话:0579-87662001,15057818246,648246。
附件:《武义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武义县林业局
2018年5月8日
抄送:浙江省森林公安局、金华市林业局
武义县林业局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印发
附件
武义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森林公安局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结合武义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领导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上级机关统一部署安排,围绕森林公安机关职责任务,坚持“以打开路,全面打击”,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努力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并有效遏制其生存发展空间,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林区治安平稳有序,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助推林业发展林农增收,力促森林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圆满成效。
二、工作重点
(一)排查重点
1、以林业生产和经营为借口,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森林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等涉及破坏林业生产经营秩序的“乡霸”、“村霸”、“地霸”等黑恶势力;
3、在林业生产经营、林权流转、林地征占用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4、在林区操纵、经营“黄赌毒枪”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5、在林业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等林业工程建设中,强揽生意、恶意竞标、乱毁乱占的黑恶势力;
6、插手民间林权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二)打击重点
1、严厉打击盗、滥伐林木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盗、滥伐生态公益林以及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林木的案件。
2、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毁林取土、开矿及工程项目建设等非法征占侵占林地的案件。
3、严厉打击非法运输、收购、加工木材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设立的木材经营、加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