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温泉度假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开发农村人才资源,激励农业农村人才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社会和谐和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共武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武义县第五届享受县政府津贴优秀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武人才办〔2018〕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武义县第五届享受县政府津贴农业农村优秀人才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在我县长期(三年以上)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营销、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农村各领域一线工作的优秀人才;从事超市经营的本县籍农民;在“搞活农村经济,富裕当地百姓”中发挥重要作用,受到当地老百姓好评的带头人均可参加武义县第五届享受县政府津贴的农业农村优秀人才的评选。参评人员年龄要求男性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女性不超过52周岁。
二、评选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创新创业意识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1、种植规模稳定达到水田300亩、茶园500亩、果园100亩、桑园15亩、蔬菜50亩、花卉苗木30亩、笋竹两用林50亩、造林100亩、香榧30亩、板粟50亩、油茶100亩、食用菌10万袋等以上规模且在本行业中有较高知名度的业主及主要技术人员。
2、养殖业规模达到年出栏生猪5000头、肉禽60000羽、肉羊500只,或存栏蛋禽10000羽、奶牛25头、梅花鹿30头、蜂200群、水产养殖60亩水面以上规模且在本行业中有较高知名度的业主及主要技术人员。
3、主持或参与将先进、成熟的农业科技成果大规模地推广应用于农业生产,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做出显著贡献,促进区域效益农业和支柱产业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的村级农技人员或农村致富带头人。
4、农产品流通领域有营销专长,个人近三年年营销额平均达1000万元以上者。
5、农产品获地市级以上金奖产品的主要完成者或县级以上的农业科技示范户。
6、当地农村优势产业(如茶叶、粮食、水果、宣莲、食用菌、花卉苗木、畜禽、水产等)的带头人或同行公认的佼佼者。
7、对我县非物质文化传承作用明显、社会影响力较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8、获得县级以上荣誉,拥有自主品牌,连锁店达20家以上并具有一定的品牌形象,在武义超市行业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超市经济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优秀人才。
三、评选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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