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有关文件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强省和文化大省的建设要求,
根据浙教基〔2008〕144号文件精神及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标准,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电影进校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开展中小学电影进校园活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未成年人中进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体系教育的重要载体,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通过德育载体的不断创新、社会文化资源的有效整合,在未成年人中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增强中华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丰富校园文化内涵,提升中小学德育水平,推动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活动原则
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原则上每所学校每年放映爱国主义教育影片不少于4场。电影进校园活动坚持公益性原则,实行免费放映。学校不得因此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三、责任分工
1.县委宣传部:制定和落实我县电影进校园活动计划,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督促落实电影进校园专项资金,指导督促做好电影进校园活动。
2.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电影进校园相关资金。
3.县教育局:根据学校实际,安排放映计划和时间,积极组织学生有序、安全地观看影片,并利用电影艺术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基础道德教育、传统美德教育、法制意识教育,积极组织引导学生通过写观后感、评论,举办演讲会等形式,在学生接受教育的同时,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道德水平。
4.县文化局:要根据放映计划和放映目标,结合中小学生身心特点,确定每年的爱国主义影片片目,供教育部门和学校选择,节目内容既要注重教育性,又要注重娱乐性。并应根据各学校的设施情况落实该项活动,寄宿学生较多的学校可安排晚上放映,其他学校可进礼堂、体育馆、教室在下午自修课放映。建立“放映联系单”制度,确保放映学校及时保质保量完成放映工作。
四、活动要求
1.开展电影进校园活动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