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科室、中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和全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推进会精神,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非接触性”执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综执发〔2018〕168号)文件的统一部署,特制定了《武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非接触性”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武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非接触性”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武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7月6日
武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非接触性”执法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非接触性”执法,是以现场可视化为前提,以调查取证多元化为保障,可在当事人“零口供”情况下完成整个违法行为查处的执法新模式,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提高执法效能和权威,减少执法矛盾和冲突,提升队伍形象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和全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推进会精神,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非接触性”执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综执发〔2018〕168号)文件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主线,积极践行城市管理“721”工作法,优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坚持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夯实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基础,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手段信息化,执法取证程序化,执法保障联动化,执法方式人性化,开启智慧执法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底前,壶山中队、熟溪中队、白洋中队、度假区中队、开发区中队顺利实现以非接触性执法方式办理案件,鼓励乡镇中队根据所在乡镇情况参照本方案自行组织开展非接触性执法工作,有效破解执法难点、执法冲突明显减少、社会反响普遍较好。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工作时间
四、组织机构
成立局“非接触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邦明
副组长:杨杰智、徐伟忠
成 员:陈朱明、金皓、宁华武、贺肖璐、高伟民、潘昌荣、周志义、徐文超、朱忠良、何建国、蓝世荣、曾耀、俞友章、汪周文、潜泽涵、余剑斌、陈迦、马苏琪、蔡良成、陈浩、陈韵、赵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徐伟忠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局办公室负责全面协调、后勤保障工作;政治处负责“非接触性”执法宣传工作;督查科负责督查考核工作;综合科负责综合管理工作;法制科负责具体办案指导及案件审核工作。
五、工作内容
树立“互联网+”思维,不断创新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以管理对象数据库、智慧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办案平台为抓手,扩大执法管理可视、可控范围,增强了平台的服务、监管水平和能力,极大提升了执法管理精细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一)收集执法基础信息资料,建立完善数据库
“非接触性”执法工作的开展建立在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上,根据实际自建管理对象云端数据库,同时对接相关单位的数据资料,实现管理对象信息的实时查询和共享,提高日常执法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预防、减少和后续处置执法冲突事件提供基础信息。
1.结合常态巡查、行政审批等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掌握各中队辖区沿街店铺的经营业主身份信息、证照信息、主要家庭关系、从业情况及联系方式等,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资料;2.借助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路段店铺资料登记制度,做到店铺信息登记率100%。同时,对门前三包、车辆停放、物品摆放、设施维护等管理对象遵守市容秩序情况进行动态管理;3.借助公安机关人脸识别系统,扩大执法登记范围,将无照流动经营个体的身份信息和相关人员基础信息纳入登记范围,实名登记入库;4.共享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的许可审批信息,实时查询管理对象的审批情况,及时开展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二)构建城市管理视频综合管理平台
设立智慧城管数控中心。首先,按照数字城管建设技术规范及标准体系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实现平台化管理。打造一个集案件统一受理、统一交办、统一反馈于一体的工作指挥中心,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集大厅、信息采集室、指挥调度室、机房等。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全天候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承担智信移动平台、门户网站、网上办案系统、执法记录仪采集系统、车辆定位系统、无人机系统的后台管理运行。其次,在商圈附近、校园周边、医院等重点地段投入使用跟踪智能自动跟踪球机、占道检测技术、鹰眼技术等,实现智慧可视管理、渣土车辆管理、可视指挥调度、违停监管、综合执法监管、停车管理,在此基础上,共享公安机关及8890便民服务中心的视频监控,全方位捕捉违法行为现场情况,为执法人员可视化应用提供稳定、可靠、高效的运行支持,满足城市智慧管理、执法远程监管、动态数据支撑应急决策等要求。通过集动态管理、巡查执法、远程监督为一体的综合管理手段,丰富日常监管工作方式,以机器换人提升城市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依托“雪亮工程”,实现县域视频监控联网共享,根据辖区管理执法需要,完善视频监控布局。
(三)投入使用综合执法办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