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村委会、镇属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10万元以下小额工程施工项目和产权交易招标根据武政办2018(124号)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制定本规则。
一、适用范围
(一)本规则所称的10万元以下小额工程施工项目①是指在本镇行政区域范围内使用集体资金(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筹资)投资建设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类项目发包;②产权交易中的菜市场摊位租赁发包,菜市场店面租赁发包等;③环境卫生保洁和清运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
(二)以上项目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招标。
(三)小额工程项目实行简化程序、同步监管的原则进行交易。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相应工程实施的资格条件或者具备实施工程能力的社会自然人。
2、产权交易必须具备年龄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的社会自然人和有关公司等。
三、简易招标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