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8‘绿剑’林业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林防〔2018〕3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18“绿剑”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的
遏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危害,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是林业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任务,也是避免林业灾害损失的现实需要。开展林业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旨在广泛深入宣传《植物检疫条例》《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林业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及政策,进一步规范林业植物检疫秩序;打击违法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防止美国白蛾、红火蚁等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控制松材线虫病蔓延势头;规范种子、苗木、花卉和繁殖材料及木材生产经营检疫监管,提升林业植物检疫行政执法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行动任务
(一)开展涉松企业检疫检查。未经行政许可,已经发生松材线虫病乡镇禁止加工、利用松木。各地要针对木材生产、加工、经营、销售企业开展检疫检查,严厉打击违规收购、加工、利用、调运未经检疫合格的松材线虫病疫木及其制品的行为。
(二)开展房前屋后松疫木清理行动。松材线虫病除治清理结束后,组织乡镇街道对山脚下、村民房前屋后堆放的病死松树、松材等,开展统一收集、统一处理清理行动,严肃查处擅自存放、使用染疫松科植物及制品的违法行为。同时,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防群治意识。
(三)开展重点绿化工程专项检疫检查。排查辖区内重点绿化工程所用种苗花卉是否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对来自美国白蛾疫区、红火蚁发生区的苗木,不论是否持有《植物检疫证书》,都要按规程进行复检或补检。严厉查处伪造、买卖《植物检疫证书》等检疫单证以及无证调运、经营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行为,特别是从美国白蛾疫区、红火蚁发生区无证调入种苗的行为。
(四)开展种苗繁育基地产地检疫调查。对辖区内各类种苗、花卉生产基地进行产地检疫检查,特别要注重开展红火蚁检疫检查,严防红火蚁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及传播蔓延。对无检疫性和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单位和个人发放《产地检疫合格证》。督促种苗、花卉集中生产和经营场所(基地)完善检疫登记、报检、台账等制度,主动报检。
三、行动时间
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11月30日
四、行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