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乡属单位:
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武政办〔2018〕115号)文件精神,结合三港乡实际,制定三港乡“红旗网格路长制”管理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港乡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港乡“红旗网格路长制”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提升道路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和万里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建设,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武政办〔2018〕115号)文件精神,决定实施“红旗网格路长制”,结合三港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和“进一步把农村道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工作指示为统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加快推进公路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管理要求,积极打造“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道路管养新体系,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全乡实现“路长制”全覆盖。通过落实“路长制”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公路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发挥村居职能,强化社会监督力量。进一步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实现政府治理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营造共同参与公路管理良好氛围。实现“有路必管养,管养必到位”的目标,为助推乡村振兴,全方位打造“畅、安、舒、美”的道路通行环境。
三、管理办法
(一)路长设定。
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任乡级路长,分管交通领导任乡级路长联系人,由各村村主任任村级路长,网格员、公路志愿者、协管员、村委成员担任公路信息员,养护工担任公路养护员。各级路长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以路为单位,以党员干部为核心,创新发挥党员在农村公路管理中的“红色引领作用”,形成“头雁效应”,打造“党建+农村公路”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表现优秀的可评为红旗路长、信息员、养护员、网格员等,提升积极性。
(二)路长工作职责
1.乡级路长:完成县级路长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所在乡镇(街道)辖区所有乡村公路的总调度、总协调,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