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科室、所队、分局、中心:
我县民营医院存在虚假宣传、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欺骗患者等乱象,其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利益。我局结合2018“金剑秋风行动”要求,决定对辖区民营医疗机构虚假宣传展开专项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对民营医疗机构虚假宣传、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严肃整治。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使当前医疗领域存在的虚假宣传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保障医疗器械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确保公众医疗消费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整治重点
(一)围绕广告宣传,严肃追查主体资质。利用公共场所电子屏、灯箱、宣传册、公交车载广告等形式对其主体资格、使用名称、机构规模、医院资质荣誉、合办医院、医务人员的资质资历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全面核查销售医疗器械机构的主体资格、宣传及经营行为,看是否存在医疗器械经营者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在经营许可场所以外现场销售保健医疗器械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围绕夸大宣传,严肃整治营销行为。检查宣传资料(册)、说明书以及广告中是否存在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的产品;检查宣传资料(册)、说明书以及广告中是否存在含有表示功效性的断言、说明治愈率的产品;检查宣传资料(册)、说明书以及广告中是否存在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形象作证明的产品。
(三)围绕违法经营,严肃打击不法行为。检查经营中是否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行为;检查经营中是否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行为。检查经营中是否存在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办理延续、仍继续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行为。
三、具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