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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武土资罚〔2018〕37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武义县下杨砖瓦厂
法定代表人:刘世祖
身份证号码:330723196406294317
执法部门:武义县国土资源局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2018年11月13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武义县下杨砖瓦厂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期间,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利用挖掘机在俞源乡下杨一村朝目塘(建木塘)、山外山停车场边(茶山)地块开采砖瓦用粘土3068吨,已全部用于制砖生产。根据金华市诚拓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非法开采的砖瓦用粘土在价格评估基准日的单价为4元/吨,违法所得为人民币122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