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武义县清溪口水库工程管理处:
你处提出因《浙江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8年大中型灌区农业取水许可工作任务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要求办理清溪口水库灌区农业灌溉用水取水许可申请和《武义县清溪口水库灌区农业取用水评估报告》收悉。
经实地现场踏勘和专家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批准武义县清溪口水库灌区农业灌溉用水取水许可申请,具体批复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提出的主要结论及专家组评审意见,同意你单位在武义县清溪口水库的取水许可申请,年取水量1012万立方米,取水水源可靠。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请做好安装在取水口的取水计量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的维护工作,确保监测数据能接入浙江省水资源监控信息平台,加强计量系统的校核和管护,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准确计量。
三、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你单位需要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取水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当持相关证明资料,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四、你单位应当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申请延续许可,否则以注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