茭政[2018]1号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办公室,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命财产安全利益,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扎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金华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金华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金安办〔2017〕42号)、《武义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武安办〔2017〕28号
)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安全工作的批示,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通过集中开展隐患查改、执法惩戒、追责问责和宣传教育,确保全镇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进一步打造我县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生产治理格局奠定基础。
一、目标要求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深入排查整治一批事故隐患,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全面降低各类事故总量、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让全镇人民群众欢度元旦春节。
二、重点内容
以元旦春节期间事故多发和安全风险较高的行业领域为重点,主要是:道路交通(春运)、休闲娱乐场所、人员聚焦场所、燃气安全、建筑施工、危化、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以及涉爆粉尘、喷涂、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和冶金、涉氨企业等重点危险场所和企业。
(一)道路交通(春运)安全
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事故统计分析,落实事故多发路段人防技防措施。加大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等危险路段安保设施和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做好雨雪低温等恶劣气候防范和应急处置,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二)休闲娱乐场所安全
深刻吸取天台“2.5”足浴店火灾等事故教训,对足浴店、洗浴场、影院、KTV、健身房、网吧、宾馆酒店等休闲娱乐场所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整治,重点检查隐患自查自改制度执行是否到位,装修材料、电气线路是否符合标准规范,消防设备设施、标志标识是否完好,人员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演练是否定期开展等方面。
(三)人员聚焦场所
1.大型群众活动。对体育比赛活动、文艺演出活动、展览、展销、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监管的原则,严格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规范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重点要强化临时建筑(构筑)物安全、临时用电设备设施的管理,严禁使用各类可燃爆彩粉。
2.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对商场、超市、社会福利机构、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村(社区)要落实监管责任,对商超、市场内组织开展的促销活动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人员、场所安全。
(四)燃气安全
1. 居民用气安全。深刻吸取杭州“7.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充装、钢瓶“二维码”管理制度,严厉打击燃气非法经营、非法充装、超量存储等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加大燃气灶具金属波纹管推广力度。落实输供气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加大燃气门站、燃气管线的隐患排查力度。
2. 工业企业燃气安全。重点检查自建燃气(燃气点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条件落实、气源供应、各项手续程序办理情况等,对手续不全、安全条件不达标的进行重点整治。
(五)建筑施工安全
突出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城乡危旧房治理、旧村改造、违法建筑拆除、农村自建房等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持续加大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综合整治力度。
(六)工矿商贸企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