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县直属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金华市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方案》(金治水办〔2018〕39号),县治水办(河长办)、县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联合编制了《武义县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武义县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2019年3月26日
武义县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
实施方案
2016年省政府印发《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深入实施“五水共治”,打赢生态环境保卫战,开展“清三河”和剿灭劣Ⅴ类水行动,城市建成区已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在防治城市黑臭水体反弹方面已初显成效。为进一步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加快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18〕104号)、《浙江省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方案》(浙治水办发〔2018〕47号)及《金华市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方案》(金治水办〔2018〕3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把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紧密围绕打好生态环境保卫战的总体要求,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城镇水污染防治水平,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系统推进,巩固提升。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全方位、全过程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关系,持续抓好控源截污。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遵循治污规律,扎实推进长治久清工作。
多元共治,形成合力。强化政府主体责任,以“五水共治”碧水行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和“美丽河湖”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等为抓手。加强部门协调,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治理,鼓励公众发挥监督作用。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的部署要求,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导致水体黑臭反弹相关环境问题。
群众满意,注重成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巩固黑臭水体的治理效果赢得群众满意。对于黑臭现象反弹、群众有意见的,经核实重新列入城市黑臭水体清单,强化督促治理。
(三)主要目标。到2019年底,县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水体治理进一步提升,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到2020年底实现长治久清。
二、加快实施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工程
(一)控源截污。推动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以及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破损修复。全面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科学实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设。所截生活污水尽可能纳入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统一处理达标排放。要加快新、改、扩建设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近期难以覆盖的地区可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处理设施。新建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要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2019年实施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扩建、王宅镇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到2020年底前执行《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对排水户污水排放监管,力争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2019年新建污水管网3.16公里,2020年新建3公里。2019年改造污水管网2公里,2020年改造2公里。(县建设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和开发主体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和相关部门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深入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全面排查入河湖排污(水)口,对入河湖排污口进行统一编码和管理,建立入河湖排污(水)口档案并予以公示。开展对入河湖排污(水)口的标识标牌核查,确保入河湖排污(水)口的标识标牌不遗漏,标识规范正确。通过治理一批、规范一批入河湖排污口,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县水务局牵头,县治水办〔河长办〕、县建设局参与)
削减合流制溢流污染。全面开展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城镇生活小区、城中村、建制镇建成区的住宅区块深入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做到“能分则分、难分必截”。对已明确在两年内拆迁改造的住宅区块,因地制宜建设临时截污设施,防止污水直排。对有条件改造的阳台污水合流制排水系统进行改造。新建小区必须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阳台污水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2018年创建省试点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2个,2019年、2020年进一步强化提升。2019年全县建设城镇生活“污水零直排区”36个,2020年再建设21个。(县建设局牵头,县治水办〔河长办〕、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等参与)
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业集聚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对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禁止偷排漏排行为。深入开展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制革等重点行业废水输送明管化改造,工业企业废水经处理后纳管或达标排放,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应依法依规执行。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等工业企业排放的含重金属、难以生化降解废水及高盐废水,不得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集聚区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纳污处理设施与污水产生量匹配。工业集聚区内所有入河排污(水)口完成整治。2019年完成7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到2020年全面完成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牵头,县治水办〔河长办〕、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建设局、县水务局、县经济商务局等参与)
深入开展其他污染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小餐饮、小宾馆、小洗浴、小作坊、小修理、农贸市场、沿街店铺、企事业单位等城镇其他可能产生污水的行业单位,要做到雨污分离,纳管排放。产生油污的行业单位,污水必须按规范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建筑工地工程车清洗、汽车加油站、洗车店、大型公交车站等产生的污水应经隔油沉砂池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宾馆、美容美发、洗浴等场所产生的污水应经毛发聚集井(器)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施工泥浆水应经沉淀预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县综合执法局牵头,县治水办〔河长办〕、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县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济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改善城市水体水质,严禁城镇垃圾和工业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加强畜禽与水产养殖业的污染控制,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加强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推进存栏生猪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全面建设封闭式集粪棚。高水平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着力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规范线下网格化巡查和线上智能化防控,确保长效机制到位率常年保持100%。力争到2020年,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98%以上。(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等参与)
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加强处理设施规范化管理、标准化运维,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终端处理,争取到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的处理设施基本实现标准化运维,形成“五位一体”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县建设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县科技局等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