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社)和社区:
为贯彻落实《关于编制打赢蓝天保卫战配套方案的通知》(金蓝天办发〔2019〕3号)、《金华市“低散乱”企业(作坊)整治提升方案(2019-2020年)》(金转升办〔2019〕6号)相关要求,推进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做好“低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低散乱污”企业是指:耗能高、规模小、工艺差,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经信、发改、土地、规划、环保、市场监管、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重点整治在生产生活及经营活动中,存在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小企业、小作坊、小加工点,查处纠正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出租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产品质量不达标以及证照不一、无消防设施、人员密集且无序生产、材料来源不明的来料加工点等问题。
二、整治目标
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治提升一批、搬迁整合一批”的原则,对本辖区排查出的“低散乱污”企业逐一完成整治,已关停和纳入关停取缔的企业一律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严格关停取缔;纳入整治改造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限期整治;纳入整合搬迁的企业一律要科学规划,限期整合搬迁。并要做到细化时间节点,根据“低散乱污”整治工作标准,结合实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和摸排工作任务。同时, 对街道辖区内存在的企业(作坊)进行地毯式摸排,建立健全好企业情况存档工作。
三、职责分工
根据排查、整改的情况,壶山街道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工作台账,做好取缔、拆除、关闭等相关工作,开展后督查,确保整治效果,具体分工如下:
(一)壶山街道办事处:本次整治行动的实施主体,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围绕任务重点,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各村(社)和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牵头负责本辖区“低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细化责任分工,认真排查摸底,及时组织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发现、制止、取缔、巩固、督查”机制,划分监管区域,全面排查“低散乱污”企业分布情况,摸清区域内“低散乱污”企业底数,逐一登记造册,分类督促整改,形成网格化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各“低散乱污”联络员:负责依法查处“低散乱污”企业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须取得许可的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依法取得市场监管局相关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参与取缔整治专项行动。
四、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行动时间于2019年5月29日启动,至2019年12月30日截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各村(社)和社区要结合辖区实际,根据本方案要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完成动员部署,并于5月31日前向街道“低散乱污”整治办报送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二)全面摸排阶段(2019年6月底前完成)。街道组织各村(社)和社区全面摸底排查辖区域“低散乱污”企业,建立准确、真实的“低散乱污”企业台账。各村(社)和社区在6月25日前向街道“低散乱污”整治办报送壶山街道“低散乱污”问题企业(作坊)工作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