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20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要求,按照《武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平安建设涉工贸行业暨“三场所两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武安监〔2019〕1号)任务分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开展平安建设涉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涉氨制冷企业、金属冶炼企业”(简称“三场所两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预防控制体系,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要求,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三场所两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增强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管控底线措施,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全镇2019年春节、元宵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全镇人民群众欢度春节。
二、重点整治内容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务必要在往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当前实际,主动开展查漏补缺,积极研究新情况,着力解决老顽疾、新问题;要着眼长效治理,全面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一)有限空间作业场所。
1. 强化全面排查工作,切实摸清辖区内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基础信息台账。
2. 强化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3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6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2017〕19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对小型食品加工点和养殖厂特别是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进行查漏补缺,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9号)。
3. 强化教育培训,重点围绕法律法规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有限空间作业程序及应急救援等内容,积极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督促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个体防护、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和监护等基础工作。
4. 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把有限空间作业列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的重要内容,防止漏报失管,充分利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系统,督促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开展好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积极创造条件引导企业聘请专业队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降低事故风险。
(二)涉爆粉尘作业场所。
1. 严格按照《浙江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涉燃爆粉尘企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6〕86号)、《浙江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8〕16号)等文件要求,统筹兼顾,分类实施,全面落实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工位超过10个以上的粉尘作业场所,督促企业依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规定,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2. 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国家标准GB15577—2018),强化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认真对照检查,规范并严格落实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等四个方面安全管理要求,集中治理老旧厂房和人员密集作业车间的安全隐患,重点防范粉尘燃爆五要素(可燃粉尘、粉尘云、引火源、助燃物、空间受限)的集合触发反应。
3. 强化常态化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分类监管、定期检查制度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建立涉爆粉尘作业场所视屏监控系统,并在粉尘涉爆企业推广应用智慧式用电。强化粉尘防爆宣教培训,提高粉尘防爆能力;继续深化粉尘防爆技术攻关与应用,推广湿法抛光储尘工艺,着力依靠科技和先进工艺,不断提升粉尘抛光作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强化打非治违力度,及时发现、坚决取缔一切非法违法抛光作业场所。
(三)喷涂作业场所。
1. 重点整治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的或同一层面(邻近)设有涉爆粉尘作业场所的涉及喷涂作业的厂房车间,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间距等喷涂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认真落实作业场所防火防爆硬隔离、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机械通风、电气设备防爆防雷防静电等措施。
2. 油漆、稀释剂等危化品必须规范存放,应设置醒目的危化品安全警示标志,喷漆场所和储存场所等严禁动火、电焊等作业。
3. 在企业推广应用智慧式用电,防范因电气故障等问题触发火灾爆炸。
(四)液氨制冷企业。
1. 按照液氨制冷相关技术规范等要求,重点整治处在人员密集区域或厂内加工间等存在作业人员较为密集的涉氨制冷企业,督促企业加强液氨设备系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重点加强对阀门等设备运行期间安全可靠性的检查,严格落实国家明确的涉氨制冷相关安全技术防控要求,强化硬隔离措施,严防氨气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