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武义北之屋休闲农庄
经营者:胡华峰
执法部门: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2019年7月2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2018年7月,武义北之屋休闲农庄未经批准擅自在武义县白洋街道茭塘畈村寺姑尖水库边地块占地建房用作茶室并硬化铺设青石板平台。至调查时止,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经现场勘测,该地块非法占地面积235.4平方米,四至范围:北至武义北之屋休闲农庄茶室;东至寺姑尖水库;南至寺姑尖水库;西至寺姑尖水库。该地块在白洋街道土地利用现状图中为农用地235平方米,其中坑塘水面225平方米、林地10平方米;在白洋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为限制建设区225平方米、禁止建设区1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