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政〔2019〕16号
关于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卫生院: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家庭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65号)、《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浙卫办基层〔2015〕3号)和《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武政办【2016】9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签约对象、时间安排
辖区内所有常住参保居民,重点为60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结核病患者、孕产妇、残疾人等特殊人群。
签约时间从5月份开始,到5月30日结束,签约由东干中心卫生院、泉溪镇卫生院负责。东干卫生院负责9个行政村,泉溪镇卫生院负责14个行政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签约原则
1.必须是在双方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下签订。
2.进行阶段:
签约时间:2019年5月1日-2019年5月30日,签约周期为一年。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则自动续约,签约期间,特殊情况下可变更家庭签约医生。
3.每位居民同期只能选择1名家庭签约医生,倡导以家庭为单位。
三、签约服务经费
家庭医生为签约对象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个性化健康服务,按年度收取签约服务费用120元/年(构成:40元由县财政支出、40元由县社保局支出、个人支出2019年度新签约人群收费40元,续签人群收费20元),低保、五保、残疾个人部分由财政局支出。
四、签约后老百姓有什么好处
1、享受免费的基本公卫生服务,签约发放一只签约资料袋,上有签约医师联系卡,有健康方面需求可电话咨询,预约,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提供健康教育、咨询,测血压等健康免费体检服务,解决社区常见病,多发病诊断与用药咨询。
2、享受武义县优惠医保政策,签约后在签约医生所在的基层医疗机构享受相应的签约医保优惠政策,具体政策和开始时间按照金华市统一规定执行。签约或选定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一般诊疗费(挂号费)报销比例提高到100%,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慢性病种门诊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费用限于报销总额内(每人1500元)。
3、享受基层卫生院双向转诊服务,因卫生院技术医疗条件限制,需向上级医院转诊的患者,可经我院HIS系统诊间预约上级医院相关专家号,为签约对象提供便捷有效服务,优先检查、住院政策,在上级医院诊断治疗稳定后如还需继续服约患者,我院可根据你用药处方(在基层用药目录内的)帮你们备药,解决在上级医院不能报销政策,可减少一半医药费。
五、签约工作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