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金华浩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武义县白洋渡至岗头乡道改造工程(建设路至白洋渡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金浩建[2019]7号)及《武义县白洋渡至岗头乡道改造工程(建设路至白洋渡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三十二条、三十八条第一款、四十一条,《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二十七条、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经研究准予行政许可。具体意见如下:
一、本工程属于改建建设类项目,项目位于武义县壶山街道,主线整体呈西东走向,起点位于建设路路口,起点桩号K0+000,沿老路向东布线,终点与开发大道相交,终点桩号K1+087,路线全长1.087km,工程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60km/h,采用双向四车道,主线路基宽30m。本工 程总占地面积36193m2,其中永久占地35393m2,临时占地800m2。工程总投资236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636.5万元。工程计划于2019年6月开工,2020年5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工程建设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和表土层的剥离、堆放,一定程度上扰动原地貌、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如不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易造成人为的水土流失。为此,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措施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是非常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时段的划分、预测方法和成果。
三、原则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主体工程施工时序、施工布置、施工工艺及方法等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二)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2.79万m3(均为土方),填筑总量1.87万m3(其中土方0.29万m3、石方1.58万m3),综合利用自身开挖方0.29万m3,需借方1.58万m3(均为石方),商购解决;工程建设余方2.50万m3,全部调运至武义县武川路延伸工程(冷水坑桥至内环东路段)回填利用解决。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共计36193m2。
五、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为2021年,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