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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万鸿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万隆府房地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2019]03号)及《万隆府房地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三十二条、三十八条第一款、四十一条、《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二十七条、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经研究准予行政许可。具体意见如下:
一、本工程属于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位于武义县壶山街道,武阳西路以西、武义客运西站以东地块。工程总用地面积72870m2,其中建构筑物占地18217.5m2,道路及硬化地面占地32791.5m2,绿化工程占地21861m2。项目总建筑面积13995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0157m2,地下建筑面积59800m2)。容积率1.1,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工程总投资8517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3880万元。工程计划于2018年12月开工,2021年5月完工,总工期30个月。工程建设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和表土层的剥离、堆放,一定程度上扰动原地貌、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如不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易造成人为的水土流失。为此,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措施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是非常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时段的划分、预测方法和成果。
三、原则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主体工程施工时序、施工布置、施工工艺及方法等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二)本工程开挖土石方总量38.45万m3,填筑土石方总量11.10万m3(其中绿化覆土0.86万m3,土石方10.24万m3),综合利用自身开挖方11.1万m3,无借方。开挖土石方自身回填及相互调配利用后,工程产生余方27.35万m3,调运至武义县白燕湾村及代石村场地回填利用。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共计72870m2。
五、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为2022年,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0.9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5%。
六、基本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水土保持总体布局、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工程建设中应对以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予以落实:
(一)Ⅰ区-建构筑物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51009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