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办公室、各镇属部门、各行政村(居):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企业管理的有关要求,巩固全镇“低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成果,全面提升整治效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权益,规范企业(作坊)生产经营行为,稳定市场秩序,切实消除安全、环保隐患,强势推进深度治理,结合开展“低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中实际情况,特制定桐琴镇企业网格化管理办法。
一、落实巡查责任机制
1.根据桐琴镇网格化管理分工,镇工办日常对工业园区网格
进行巡查,发现安全生产、环保问题严重的企业,督促企业整改,已整改企业进行抽查。城建办每月对液化石油气网点、模具城、商住小区网格区块进行日常巡查。联村干部对辖区内企业按月开展一次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未整改完成企业,每周下村时,配合村干部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督促。企业网格员和村专职网格员对新进企业(作坊)做好信息采集和指导工作。对在巡查整治中发现的新增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环保法律有关规定,如存在“低散乱污”等问题,一律停产整治,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续产。
2.各村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各村主职干部是辖区内企业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巡查、监督和管理。充分利用好村内负责专职网格员、国土、综治等人员的日常巡查,对村内企业按月开展巡查,新增生产经营性企业(作坊)及时向联村干部汇报,并做好现场排查和信息采集。联村干部负责对集体土地房屋(场地)、个体经营的巡查、监督和指导工作,发现问题突出企业上报到工办进行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