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根据浙治水办发〔2018〕28 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为切实巩固提升治水成果,进一步改善江河水环境质量,保障河湖水生态安全。我县拟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现就武义县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养殖户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养殖面积达30亩以上(设施化养殖的4000平方米以上);
2、养殖形式为山塘、池塘、田改塘、设施化养殖等,水库养殖不列入此项目。
3、养殖主要品种为鲫鱼、草鱼、珍珠小蚌、青鱼、龟鳖类、鲈鱼、虾类等;
4、武义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武政办〔2018〕148)中的养殖区范围内的养殖场。
二、申报时间与形式:
请按照本通知要求,每个乡镇、街道(度假区)确定1-2个水产养殖场,于10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盖章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徐海燕630820 、汤增平666100
附件: 武义县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申报表
武义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