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规范干部依法行政行为,提高执行力,推进山海协作产业园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四有”干部的要求,特制订本考核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山海协作产业园管委会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管委会主任为组长,常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考核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等。
二、考核对象
管委会全体在编在岗干部
三、考核奖金和岗位系数
根据文件要求,管委会每个编制每年的核定标准为15000元/人,其中,60%作为月度实事量化考核,40%作为年终考核。考核系数依据岗位不同设定,常务副主任2.0,副主任为1.8,中层正职1.5,中层副职1.4,其他在编人员职务系数为1.2。
四、考核形式
设岗定职实行指标量化和程序细化,对考核内容由办、局统计督促,考核小组不定期进行检查。
考核分为月度考核(12个月分月考核后,汇总形成年度考核简称“12+1”),由管委会考核办负责组织实施。各职能办公室(局)进行自评初考,考核办进行核查、汇总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奖金核算发放。
五、考核时间及分值设定
月度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次月第一周的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延至下一周。以月为单位,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工作内容进行细化,实行加扣分。
六、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综合考勤、业务考核和年度加减分等三方面考核组成。
(一)综合考勤(40分)
1.考勤管理。发现上、下班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发现上班期间无故不在岗的,每次扣5分;旷工的,每天扣40分(不足1天按1天处理)。无故不参加管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学习)每次扣5分。
2.值班坐班。不按规定执行值班制度,换班不事先经值班领导同意的,每次扣2分;未按时到岗的每次扣1分。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每次扣40分;无故不到岗按旷工处理。
3.信息宣传。按时完成每周工作小结、每月工作总结,每少1篇分别扣2分、3分。上报信息被采用的,县级加10分/篇;市级加20分/篇;省级加30分/篇;国家级加40分/篇;简讯减半,合作的减半。
4.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遇突发事件时关机或联系不上,扣10分。集中统一行动,迟到或早退的扣5分;无故不到场的,按旷工处理。
5.效能建设。不服从领导安排,不配合中心工作和其他工作的每次扣20分。因工作执行不到位或违反禁令而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取消当月考核奖。
(二)业务考核(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