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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张子喜
执法部门: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2019年10月21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张子喜于2018年12月,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武义县林场王宅山林区黄泥心里东升塘水库边地块占地建房,至调查时止已建成一幢二层砖木结构看护房、一幢一层砖混结构厨房。经现场勘测,该地块占地总面积116平方米,四至范围:北至林场王宅山林区;东至林场王宅山林区;南至东升塘水库;西至林场王宅山林区。该地块在白洋街道土地利用现状中为农用地116平方米,其中林地31平方米、坑塘水面85平方米;在白洋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为限制建设区11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