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完善争先创优、实干创业的工作机制,确保2020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纳入组织部考核的各村干部。
二、考核时间及分值设定
考核时间:每月1次,一般安排在次月第一周进行,特殊情况再调整。基础分值100分,上不封顶,扣完为止。
三、考核细则
考核主要由贯彻落实、创业承诺两大部分组成。
1、贯彻落实(75分)
(1)乡召开会议未到的,每次扣5分;请假、迟到、早退的扣2分;因病因公请假的不扣分。
(2)在媒体上宣传本村建设亮点或被上级表扬肯定的,县、市、省、国家分别加10分、20分、30分、40分;所在村被媒体曝光的或因工作失误被问责的,每次扣20分。
(3)周三集中坐班村干部不在岗的扣5分,因私请假批准未到的,每次扣2分;因病因公请假的不扣分。
(4)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员“五星管理”星级评定,未达到要求的,扣15分;评星结果未及时公开的扣10分。
(5)党员活动日、收看远程教育片和上级视频会议等未落实的,每次扣10分。
(6)村两委班子团结状况得到改善的,酌情加分5-10分;恶化的,酌情扣分5-10分。
(7)“三务”公开栏内容不规范、不及时的,每次扣5-10分。
(8)违反村级“三资”管理制度,发生村干部承揽工程、违规招投标、发放误工、白条抵库、集体资产流失等情况的,每次视情扣20-50分。村级招待费违规支出的,每次扣50分,并追究相关责任。
(9)村级计生阵地建设和台帐不达标的,每次扣5分。
(10)低保、五保、优抚等工作不规范的,每次扣5分。
(11)安全生产工作未落实的,每次扣10分;发生森林火情的扣20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10-50分。
(12)农户建房报批不到现场、不公示的,国土、矿产巡查不到位的每起扣10分,新增违建每宗扣20分,及时处理的不扣分。
(13)地质灾害、山塘水库、交通道路、危旧房巡查不到位,有信息未及时到场处理的,每次扣10分,造成损失的每次扣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