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温泉度假区,有关单位:
现将《武义县企业研发投入奖励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武义县科学技术局 武义县财政局 武义县统计局
2020年3月5日
武义县企业研发投入奖励实施细则
根据《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科创兴县”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发〔2019〕59号)文件精神,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现对企业研发投入奖励规定如下:
第一条 企业研发投入指统计年度内企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
第二条 申请奖励的企业条件。
1. 在我县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且为当年度统计部门科技统计年报入库企业。
2.企业建立健全的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核算制度,对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进行多个研究开发活动的,须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研发费用额;研发项目须经有关部门或企业自主立项。
3. 经审计确认,申请企业当年度实际研发投入达到50万元及以上。
第三条 奖励标准。
分为研发投入非增量部分奖励和研发投入增量部分奖励。增量部分是指高于上年度审定的研发投入额部分。上年度未享受奖励的,当年度不享受增量部分奖励。
1. 研发投入非增量部分,100万元(含)及以下部分,按3%比例给予奖励;100万~1000万(含)部分,按4%比例给予奖励;1000万~3000万(含)部分,按5%给予奖励;3000万以上部分,按6%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