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及规模养殖场:
根据武防指办【2020】10号文件工作要求,为扎实开展我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和质量,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促进我镇畜牧业转型升级,根据省、市指挥部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和“预防为主”的原则,严防死守,坚持不懈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以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及猪链球菌病、狂犬病、布氏杆菌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为重点,在全镇范围内采取集中统一行动。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基础上,将畜牧业生产监测调查、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动物产地和检疫等工作提到一个新高度,要以更高的标准,更有效的措施,更严厉的处罚,进一步提高我镇产品质量,切实为畜牧业转型发展、绿色发展、美丽发展保驾护航。
二、任务要求
(一)免疫密度和质量。对辖区内所有应免畜禽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疫病的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按照有关规定,今年春季统一用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二价灭活疫苗(H5N1 Re-8株+H7N9 H7-Re1株),对生长期超过60天的家禽实行两次免疫,两次免疫间隔3-4周。兼顾猪链球菌病、奶牛两病、仔猪腹泻、鸡新城疫、狂犬病等其它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
(二)强化非洲猪瘟防控。一是全面提升区域性生物安全水平。加快实施生猪产业全链条严管“百场引领、百场提升”行动,督促现有养猪场、屠宰场全面提升生物安全水平。二是加强流通监管,要求各场引种前做好备案,防止发生输入性疫情。严禁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出栏或进入屠宰场。加强活畜禽调运管理,严防输入性疫情的发生。三是加强排查,严格做好疫情诊断处置工作。继续做好非洲猪瘟疫情日排查和日报告工作。严格要求养殖场(户)对患病动物进行隔离、监控,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染疫场(户)动物及有关物品采取限制移动措施,监督养殖场(户)对整个养殖场的消毒和清洁,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四是综合防控,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切实加强对规模养殖场(户)的综合防控,同时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做好用电、用气(沼气)、兽药、饲料等安全管理,做好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防御措施,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
(三)加强畜牧业生产监测调查,全面推行养殖场户数据直报。从3月份起,对全镇所有登记备案的生猪规模场,实行月度跟踪监测,启动每月5日APP数据直报制度,养殖户填报的数据,将逐步与产地检疫电子出证系统以及其他行业监管事项,各类项目补贴挂钩,未及时登记备案或数据填报不实的,将不能申报产地检疫及各类项目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