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各直属单位,各省级公立医院:
现将《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
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
为提升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医保基金绩效,根据国家和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和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改革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优化制度、完善政策、创新方式,发挥医保基金的战略性购买作用,动态调整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产品,实现医保药品通用名下在线交易产品全覆盖;引入动态竞争机制,建立在线交易产品进退渠道;扩大服务对象范围,鼓励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自愿进入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规范医保药品支付政策,促进医药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
二、实施对象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平台准入机制
1.属于药品集中采购范围且已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含现有省增补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通用名剂型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通用名下无在线交易药品的,可按以下定价原则申请挂网:在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且实际在线交易的省份(可不含广东、福建、重庆和军区,下同)达10个及以上的,不高于其全国最低价;不足10个的,在不高于其全国最低价的前提下,经与我省包括至少10家三级医院谈判后,不高于谈判的最低价;参加过我省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和2018年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的产品,不得高于其当时参考价。
医保目录药品剂型:西药剂型按《药品目录》合并归类的剂型为准,未归类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的为准;中成药丸剂包括水丸、蜜丸、水蜜丸、糊丸、浓缩丸和微丸,不含滴丸;胶囊剂是指硬胶囊,不含软胶囊。其他剂型没有归并,以《药品目录》标注的为准。
与备案采购产品同品规的其他药品,可按原价格准入要求一次性纳入备案采购。同时,备案采购产品转为挂网产品,今后不再开展备案采购。
2.已批准上市且在监测期内的1类新药,包括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1.1类新药和实施后批准上市的1类药品,1类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中药、天然药物,可按“无在线交易药品”定价原则申请挂网。
3.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新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可按“无在线交易药品”定价原则申请挂网。其中,通过一致性评价前有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价格信息的,可按不高于通过一致性评价前实际在线交易最低价申请挂网。
4.已在线交易的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参比制剂或原研药品,可按“无在线交易药品”定价原则申请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