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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武自然资规林罚〔2020〕26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林卫华
执法部门: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0年9月13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根据群众举报,2020年8月12日对大田乡古竹村林卫华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现已查明: 2018年6月,武义县熟溪街道林卫华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武义县大田乡古竹村王泽山自然村“大岩背”山拓宽、修建道路,擅自改变了林地用途。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涉案林地面积1066.65平方米(计1.5999亩),商品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