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联盟,有关部门单位,有关医疗单位:
《武义县基层定向中医师承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中共武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武义县财政局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义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24日
武义县基层定向中医师承培养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关于印发〈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7〕47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培养目标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通过中医师承培训及医学理论学习,培养一批本地户籍,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能中会西的乡村全科医生,保障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持续为当地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二、培养程序
(一)培养对象名额。定向培养工作主体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县中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及柳城畲族镇卫生院),首批培养人数为30名左右。具体名额由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报需求计划进行统一分配,后续培养批次根据基层实际需求另行确定。
(二)培养对象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历,年龄不超过28周岁,热爱中医药事业,具有较强自学能力,愿意从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身体健康,品德优良,无不良或不诚信行为记录的本地户籍人员。现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编外人员、在部队从事卫生员工作的退伍军人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
(三)培养对象产生。培养对象应为定向培养基层医疗机构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所在地行政村人员,如无本行政村人员,可放宽至周边接壤行政村。符合培养条件的人员向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所在地村委报名,再由镇、街、联盟党(工)委负责向县卫生健康局推荐,最后由县卫生健康局选拔产生。确定为培养对象人员需同定向培养基层医疗机构签订信用承诺书与定向培养协议,协议需明确定向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四)师承关系确定。培养对象可以寻找合适的指导老师(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也可以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安排。培养对象与指导老师签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书,经县公证机关公证,县卫生健康局备案,确定中医师承关系后,进行跟师学习。